因為每個店家只能分配到20分鐘的採訪時間,
我連歇息或吃飯的時間都沒有,趕著做十幾間店的東西,
一半以上的店家都配合採訪,作業進行很順利,
累歸累,卻也做得很開心。
但其中有個店員非常白目,連看都沒看我拍的照片,
就用專家的口吻批評我的角度不對,堅持要站在正門口拍門口的招牌……
如果要拍這種東西,幹嘛花錢請我來?
一間店就只能放一張照片,既然那麼愛放招牌那我只好隨他,
沒想到竟然還把我的相機搶走,說他要自己拍!
但是他連相機快門要按在哪裡都不知道,
(其實他連快門都聽不懂)
而且不會對焦也不會測光,拍出一張烏漆抹黑的照片之外,
連水平線都抓不準,差了至少有十度之多!
然後他不是手震,他是在按快門時,整台相機向下沉了超過 一公分 !
這只是A16耶,要是小白我看你手腕會不會扭傷!
還有一家店請了三位不滿20歲的年輕員工,
在我站在騎樓外的人行道上拍第一張相片時就過來趕人,
說他們店面嚴禁攝影,
我說:應該已經發過多次公文,今天下午也發過,約半小時前。
沒想到店員態度很糟,趾高氣揚的要趕我走,
我站起來(原本蹲下準備往上拍)說:
我是台北市政府xxxxx特約記者,公文上有寫我的名字。
店員開始集中火力,很團結的一起搖頭說沒這回事。
我問:所以妳們是要拒訪嗎?
店員就開始裝傻。
但是老娘我又熱又餓又累,衣服都被汗浸溼了,
有200間店在趕,天色越來越暗,快要不能拍外觀,
哪有空跟妳們這些小鬼頭抬槓?
我連問三次是不是要拒訪,然後在手中的list上把他們的店名畫X走人。
過了10分鐘,輔導單位打電話來說是一場誤會,叫我要回去補訪……
因為那間店的老闆是什麼監事理事之類,
但我還是沒回去,因為其他店家也很重要啊!
不過採訪商店街有一個很大的缺點,
今天一天的稿費比我在商店街花的錢還少!
(上禮拜的媒體團好像也是這樣……越工作越窮!)